全国售后服务联保制度
一、目的:
为使每一位VSUN GPS产品的消费者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得到方便、快捷、高效、专业、统一的售后服务,特制订本制度。
二、免费保修(非人为原因产生质量问题)
1、在购机之日起,GPS追踪器、蓝牙GPS主机享受十五日包换、一年的免费保修服务;电池和充电器享受六个月免费保修服务;
2、 GPS追踪器、蓝牙GPS主机在销售之日起半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:外观无任何划伤,给于换新机;如外观有划伤, 更换机芯,或收取外壳费更换新机。
3、 同一机器,经过维修,虽然超过保修期限,但同一问题在3个月内又出现,给予免费维修(以保修卡的维修记录为准)。
4、免费保修范围不包括机件之正常折损、电池损耗及不当使用、外壳磨损等。
5、在免费保修范围内,产品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,客户无需支付元器件费及维修手续费。
三、有偿服务(人为损伤、过质保期、无机身条形码)
1、在免费保修期外的产品及配件。
2、机器上无条形码或不能提供无涂改的有效凭证(有效凭证见第五条)。
3、人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或损坏。
4、自行或非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撕毁条形码。
5、非我公司维修机构或授权机构及其人员维修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。
6, 未按《使用说明书》的要求使用、保管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。
四、质保日期判定依据
1、以有效发票、或保修卡(盖章并填写有日期、机身序列号和型号)的日期为保修起始日期.
2、以机身上的条形码显示的出厂日期算保修起始日期。
五、全国联保有效凭证(提供以下四组凭证之一即可)
1、机身上条形码和发票。
2、保修卡(盖章并填写有日期、机身序列号和型号)。
3、如只有机身上条形码,按出厂日期算保修日。